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欣茹
坐落:德惠市建设办事处五区917栋3单元17层1701号
用途:住宅
不动产权证号:吉(2024)德惠市不动产权第0010139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此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同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失效。
如因声明不实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声明人自负。联系电话:0431-81186390
特此声明
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