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张志加
抵押人:刘春丽
不动产坐落:德惠市胜利办事处十三区232栋5单元4层401号
不动产单元号:220183001005GB00056F00060034
抵押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60.39平方米
债务履行期限:2017年03月28日起,2018年03月27日止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吉(2017)德惠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23号
登记时间:2017年04月06日
此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准予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联系电话:0431-81186390.
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