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针对今年全市燃煤保供面临的特殊严峻形势,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全力做好供热燃煤保障工作相关要求,着力解决我市供热燃煤供应紧缺问题,确保今冬采暖期供热安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燃煤保供责任,切实把全市燃煤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德惠市成立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燃煤保供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生为本,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燃煤保供责任,着力解决我市供热燃煤供应紧缺问题,切实把全市燃煤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全力做好供热燃煤保障工作,确保今冬采暖期供热安全稳定运行,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制定依据
《长春市电煤、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德惠市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班组成
组 长:王泰峰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小波 副市长
宋向波 副市长
成 员:
侯廷庆 市住建局局长
王洪涛 市工信局局长
刘烈涛 市发改局局长
袁凤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旭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彬 市应急局局长
李风虎 市市场局局长
孟晓东 市税务局局长
张永恒 市交通局局长
李德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伟哲 市审计局局长
吴国鑫 市信访局局长
曹永波 市城投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负责人
各供热企业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侯廷庆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燃煤保供总体工作,组织和协调煤源、运力、融资、应急储备等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任务部署、重点项目推进,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工作任务
1、协调解决当前和采暖期煤源、运力问题
(1)积极研究协调煤源。协调内蒙、黑龙江等矿区及本地煤炭经销企业,积极拓展煤源。探讨通过签订三方保供协议、政府储备应急用煤等方式,为我市供热企业提供应急用煤。(市住建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发改局配合)
(2)落实燃煤运力保障。依据我市供热企业运力需求,全面提供运力保障。加强与铁路方面沟通协调,全力争取铁路运力支持。建立燃煤汽运绿色通道并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市工信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协调省工信厅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蒙东国有煤矿、民营煤矿,提高合同兑现率,增加我市供热燃煤供给量,破解当前供需关系严重紧张的不利局势。(市工信局负责)
3、提升全市燃煤储备能力和应急能力
(1)提升燃煤储备能力。深入挖掘我市储煤潜能,提高储煤能力。(市住建局负责,市市场局、市工信局配合)
(2)建立燃煤应急储备。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依托市内有条件的煤炭经销企业和有能力的其他企业,建立本年度采暖期燃煤应急储备,确保达到采暖期属地燃煤需求量5%的储备标准。(市住建局负责,市工信局配合)
(3)建立市级燃煤保障专项资金。参照我省其他市储煤补贴标准,建立本年度燃煤应急储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代储企业仓储、管理及煤价波动等成本。探讨给予困难供热企业一定政策性资金补助。(市财政局负责)
4、督促供热企业落实燃煤保供主体责任
(1)促供热企业限期提高燃煤库存。目前燃煤库存较低的供热企业,在10月20日开栓前,燃煤进场率必须达到30%及以上。(市住建局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2)督促供热企业建立应急保供预案。各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库存情况监测,出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保供措施。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采暖期实施燃煤进、耗、存报告制度,出现缺煤停机风险及时汇报。(市住建局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3)督促全市燃煤锅炉供热企业煤炭储备符合储煤标准。做好燃煤锅炉供热企业煤炭合同、储量、用量、缺口等动态监测、预警、报送等工作。组织好1.4万吨应急煤炭储备。(市住建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4)制定应急接管预案。按照就地就近、优先划给中心站、优先划给有剩余供热能力站及政府兜底接管的原则,制定应急接管预案。(市住建局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