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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1-11-26 09:12 来源:德惠市供热燃煤保供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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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针对今年全市燃煤保供面临的特殊严峻形势,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全力做好供热燃煤保障工作相关要求,着力解决我市供热燃煤供应紧缺问题,确保今冬采暖期供热安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燃煤保供责任,切实把全市燃煤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德惠市成立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燃煤保供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生为本,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燃煤保供责任,着力解决我市供热燃煤供应紧缺问题,切实把全市燃煤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全力做好供热燃煤保障工作,确保今冬采暖期供热安全稳定运行,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制定依据

  《长春市电煤、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德惠市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班组成

  组 长:王泰峰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小波 副市长

  宋向波 副市长

  成 员:

  侯廷庆 市住建局局长

  王洪涛 市工信局局长

  刘烈涛 市发改局局长

  袁凤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旭 市财政局局长

  郭玉彬 市应急局局长

  李风虎 市市场局局长

  孟晓东 市税务局局长

  张永恒 市交通局局长

  李德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伟哲 市审计局局长

  吴国鑫 市信访局局长

  曹永波 市城投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负责人

  各供热企业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侯廷庆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燃煤保供总体工作,组织和协调煤源、运力、融资、应急储备等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任务部署、重点项目推进,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工作任务

  1、协调解决当前和采暖期煤源、运力问题

  (1)积极研究协调煤源。协调内蒙、黑龙江等矿区及本地煤炭经销企业,积极拓展煤源。探讨通过签订三方保供协议、政府储备应急用煤等方式,为我市供热企业提供应急用煤。(市住建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发改局配合)

  (2)落实燃煤运力保障。依据我市供热企业运力需求,全面提供运力保障。加强与铁路方面沟通协调,全力争取铁路运力支持。建立燃煤汽运绿色通道并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市工信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协调省工信厅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蒙东国有煤矿、民营煤矿,提高合同兑现率,增加我市供热燃煤供给量,破解当前供需关系严重紧张的不利局势。(市工信局负责)

  3、提升全市燃煤储备能力和应急能力

  (1)提升燃煤储备能力。深入挖掘我市储煤潜能,提高储煤能力。(市住建局负责,市市场局、市工信局配合)

  (2)建立燃煤应急储备。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依托市内有条件的煤炭经销企业和有能力的其他企业,建立本年度采暖期燃煤应急储备,确保达到采暖期属地燃煤需求量5%的储备标准。(市住建局负责,市工信局配合)

  (3)建立市级燃煤保障专项资金。参照我省其他市储煤补贴标准,建立本年度燃煤应急储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代储企业仓储、管理及煤价波动等成本。探讨给予困难供热企业一定政策性资金补助。(市财政局负责)

  4、督促供热企业落实燃煤保供主体责任

  (1)促供热企业限期提高燃煤库存。目前燃煤库存较低的供热企业,在10月20日开栓前,燃煤进场率必须达到30%及以上。(市住建局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2)督促供热企业建立应急保供预案。各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库存情况监测,出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保供措施。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采暖期实施燃煤进、耗、存报告制度,出现缺煤停机风险及时汇报。(市住建局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3)督促全市燃煤锅炉供热企业煤炭储备符合储煤标准。做好燃煤锅炉供热企业煤炭合同、储量、用量、缺口等动态监测、预警、报送等工作。组织好1.4万吨应急煤炭储备。(市住建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4)制定应急接管预案。按照就地就近、优先划给中心站、优先划给有剩余供热能力站及政府兜底接管的原则,制定应急接管预案。(市住建局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供热燃煤保供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