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审批程序
来源:经济局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点击次数:
办理机构
德惠市经济局
办理地址
德惠市经济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7290081
办理时限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齐全、真实
申办材料
  1、投资者报审批机关的申请文件(原件)(3000万以上独资项目,市、州、县初审报省商务厅;需综合平衡项目,需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文件)
  2、独资企业章程(投资者法人签字盖章原件)
  3、以进口设备作为出资的,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原件)
  4、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经办人的委派文件(原件)
  5、项目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成员名单(姓名、简历、职务、委派方、身份证件号码)
  7、董事会成员的委派文件(原件)
  8、董事会成员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9、出资者营业执照、章程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出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11、独资企业核名文件(工商部门出具)
  12、独资企业选址文件(安全部门出具)
  13、独资企业土地使用文件或房屋产权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4、出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审原件存复印件)
  15、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如化工、冶金、造纸等)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原件)
  16、授权委托书(原件)
  17、涉及返程投资的报商务部审批
  18、按规定报送的其他前置性文件
  注:以上材料需编制文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套,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外文部分同时附相应的中文翻译件。 
办理依据
收费标准
1、《公司法》2、《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不收费
办事流程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