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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点击次数:

 

办理事项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
德惠市民政局
办理地址
德惠市德惠路1122号
联系电话
87214939
承诺时限
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办理资格
 
办理材料
(一)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产生法定代表人的会议纪要;
(三)《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五)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七)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准文件;
(九)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十)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十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一)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法定代表人;
(二)社会团体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审查章程和变更法定代表人;
(三)社会团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有关变更登记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变更登记的批准文件,换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五)登记管理机关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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