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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报销
办理机构:德惠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监督管理科
办理地址:德惠市松柏路德大广场劳动局二、三楼
联系电话:0431——87217912
办理时限:正常工作日
申办资格:已参加德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不欠费。
申办材料: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书、住院审批单或转院介绍信、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依据:德惠市人民政府2007年67号文件、《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1、每月10前患者本人或家属报送申办材料到医保中心监督管理科。2、监督管理科收到后开据《医疗保险患者药费登记回执单》。3、监督管理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审核单》报财务科复核。4、财务科复核无异议后报医保中心主任审批、盖章。5、每月15日至20日领款人对审核单无异议后签字,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领取银行支票。6、在德惠市定点医院住院的,符合规定的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