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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运价的请示》已收悉。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切实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0]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进行听证和公示,取得社会各方面认可基础上,参考外市县运价水平,同意调整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合理分担,及时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调整后运价为:起步价3公里5元,超过3公里里程运价每0.8公里1元。从2011年5月4日开始实施。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出租车 运价 调整 批复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